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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你的信仰,不保护伸进校园的那只手

法律保护你的信仰,不保护伸进校园的那只手

云南尚京律师事务所精品 · 专业 · 有责任心

尚京说法  |  普法进校园 · 第 1 期  |  阅读约 7 分钟


主 讲
云南尚京律师事务所 
地 点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时 间
2026 年 9 月 17 日


会场里坐满了身着迷彩军训服的新同学。

我们不打算把这堂课复述一遍。这篇文章只回答一个问题:法律保护你的信仰,那么校园里的这条红线,究竟划在哪里?

这个问题不弄清楚,两个方向都会出错:有人以为「信教自由」就等于「可以在任何地方传教」;也有人以为「校园禁止宗教活动」就等于「学生不能有任何宗教信仰」。

前者可能触法,后者会误伤自己的合法权利。这条线划的从来不是「你信什么」,而是「你以什么方式对别人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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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受保护的是信仰,受规制的是行为

《宪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写得很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这一权利包含四个层面——

信与不信的自由

选择宗教的自由

选择教派的自由

改变信仰的自由

但同一条的第三款紧接着设了界限: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这就是理解全部问题的钥匙:信仰是内心的事,法律不评价;传教、集会、结社、募捐是行为,法律要评价。个人在合法的宗教活动场所内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但一旦以组织的形态向外扩散——尤其是向校园扩散——性质就变了。

判断合法与非法的政策基础

党 的 宗 教 工 作 基 本 方 针

①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②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③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

④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根本方向和目的)

依 法 管 理 的 二 十 字 基 本 原 则

保护合法 制止非法 遏制极端 抵御渗透 打击犯罪

我国的合法宗教有五种: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新教)。这是后面判断一切具体情形的起点。

四 个 常 见 的 认 知 偏 差

儒家不是宗教,它属于思想文化传统,不在宗教事务管理的范围内。

民间信仰不等于道教,两者的法律地位与管理制度不同。

邪教不是宗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7 年施行的司法解释第一条,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它是非法组织,不在宗教之列。

依法管理不等于限制自由。管的是越界的行为,护的是真正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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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为什么校园这条线格外严

一般公共场所的秩序管理,靠的是《宗教事务条例》等行政法规。而校园不一样——法律在这里专门设了一条制度性规则: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它写在《教育法》第八条。

「相分离」不是一句口号,它有三层制度理由:其一,教育承担的是公共知识的传授,课堂不能成为某一种信仰的宣讲台;其二,学生正处在形成独立判断能力的阶段,对思想的影响最需要保持克制;其三,受教育权是法定权利,不能被宗教活动所妨碍。

一条红线,五层规范

同一条规则,从宪法到地方性法规逐层落实。看层级,就知道它不是某个部门的临时要求。

法 律

《宪法》第三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法 律

《教育法》第八条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行政法规

《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部门规章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地方性法规

《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五条

该条例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明确禁止在学校传教、举行宗教活动。

落到具体行为上,就是两句话: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在校内传教、散发宗教宣传品、组织宗教聚会、拉拢师生入教、穿戴宗教服饰开展宗教仪式,都属于违反上述规定。

需 要 清 楚 的 一 点

「禁止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禁止的是活动与组织行为,不是学生的信仰本身。学生个人持有某种宗教信仰、在合法场所参加宗教活动、阅读宗教文化类书籍,都不因此违法。但这些行为一旦进入校园、一旦变成向他人传播的组织行为,就落入了禁止范围。这条区分,是本文最需要记住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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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越线之后:法律怎么处理

很多宣传只讲「不许做什么」,不讲「做了会怎样」。但边界之所以是边界,恰恰因为它有后果。后果分两层——

第 一 层 · 行 政 责 任

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修订通过,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活动、会道门活动、非法的宗教活动或者利用邪教组织、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三)制作、传播宣扬邪教、会道门内容的物品、信息、资料的。

第 二 层 · 刑 事 责 任

《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该条第二款还规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两个容易被忽略的加重情形

情形一

在校园里宣扬邪教,法律明确规定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7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第八条列举了七项从重处罚情形,其中第(七)项就是: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宣扬邪教的。同条其他情形还包括向未成年人宣扬邪教。也就是说,校园不只是一条纪律红线,它在刑事司法中被视为需要加重评价的场合。


情形二

提供场地、经费、工具,也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同一司法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明知他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经费、场地、技术、工具、食宿、接送等便利条件或者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把房子租出去、把车借出去、帮忙拉个群,只要明知,就不是「事不关己」。

补充一句 责任并不只落在「组织者」头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把「制作、传播宣扬邪教、会道门内容的物品、信息、资料」单独列为处罚情形——转发一条、印一摞传单,同样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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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怎么判断:三个标准,三个信号

判断一次宗教活动是否合法,可以看三件事:场所是否合法、人员是否合规、内容是否合法。这三条是判断「合法不合法」的标准。

一看

看场所 是否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


二看

看人员 是否由经认定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主持。


三看

看内容 是否宣扬分裂主义、宗教极端思想,是否干预国家教育制度。

但对刚入学的同学来说,更实用的是另一组判准。因为真正危险的那些,往往从一开始就把自己包装得很好,等你看清场所和人员时已经晚了。这里给出三个更早响的警报——

信号一 它说不清自己是谁

一个正常的宗教活动,组织者、场所、教职人员都能查得到。如果对方回避自己的组织身份,只说「我们是家人」「不必问那么多」,这本身就是一个警报。

信号二 它要求你降低对国法的服从

「教法高于国法」「世俗的法律管不了信仰」——这类表述一旦出现,性质就已经越过了信仰的边界。这正是最开始那个命题的反面:把宗教身份置于公民身份之上。

信号三 它要求你切断原有的关系

正常信仰不会要求你疏远家人、退出原有社交圈、对组织以外的人保密。凡是要求「隔离」的组织,其目的都是控制,而不是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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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遇到之后怎么办,网络同理

三步处置

第一步

明确拒绝,先别讲道理

不必辩论、不必好奇、不必「了解一下再判断」。直接拒绝是最省事的做法。


第二步

脱离,并且不留联系通道

离场,不扫码、不加好友、不进入任何后续群组。渗透几乎都是从「留个联系方式」开始的。


第三步

报告,并尽量留存证据

向辅导员、学校保卫处或学生工作部门反映,也可以直接报警。留好传单、截图、群聊记录。

举 报 与 求 助 渠 道

辅导员 · 学校保卫处 · 学生工作处 · 公安机关 110 · 政务服务热线 12345 · 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 12377

网络空间的规则是同一套逻辑的延伸。《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而按照该办法第六条,申请人应当是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个人不能申领这一许可,也就没有在网上讲经传教的资格。

三个场景,自己判断一下

情景 A

学长邀请你参加一个「读书分享会」,地点在校外出租屋,进门要先闭眼祈祷,再一起读书。

这属于在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宗教活动,且以读书会为名,是典型的非法传教。


情景 B

你在寺庙门口看到免费结缘的佛教书籍,想带回宿舍自己看。

个人阅读不违法。但不得在校园内向他人散发、传播


情景 C

某主播在直播里表演「开光」过程,粉丝刷礼物「积功德」。

属于以宗教名义开展直播与募捐,违反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

遇 到 可 疑 情 形,记 住 五 个 字

不 听不 信不参与不传播速上报

净校园之风 守育人之本

抵御宗教渗透、防范校园非法传教,是每一位大学生的责任与义务。它并不要求你对信仰抱有敌意,只要求你守住一个清楚的边界——信仰属于自己,传教不能越界。

愿每一位新同学,在未来的学习生活中,树立科学精神,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远离非法宗教活动。

规 范 表 述 · 民 族 与 宗 教 工 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核心是「五个认同」: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各民族「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四个与共」: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

2026 年 3 月 12 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这是新时代第一部民族领域的专门法律。其第六条明确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第四十六条规定,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特 别 提 示 · 致 党 员 与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党员信教,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共产党员应当是唯物主义者、无神论者。需要留意的是,认定党员信教,不以是否参加入教仪式为前提——只要实质上信仰了宗教,就构成违纪。